问:2007年在昆明注册的公司。公司一直是别人在管理,注册后没生意,公司就转到了曲靖。但税务登记证没有一起转,一直到最近我从新开店要办税务登记证才知道我是非正常户。我于2011年12月14日也在昆明五华区地方税务局办理了非正常户消除手续,罚款1000元也当场缴纳。但当时没有注销,因为没有相关的材料。我也消除了非正常户,但我于2012年2月7日去办理我开的店的税务登记证为什么显示还是非正常户?????是不是要注销了才能办理新的???还有当时的公司现在都也变更了,名字,法人,地址等等都变了,以前的材料都没了,当时没有一起变更的税务登记证都也丢失了。变更后的公司的材料都有。请问下,现在我要注销怎么办?要些什么材料???
办理了非正常户消除手续,罚款1000元也当场缴纳。由于你当时没有注销,说明没有将非正常户处理掉。你只有办理原证注销后才可以办理新证。原税务登记证没了就要报失等,具体要求你就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局(昆明五华区地方税务局)为准了。
参考知识1
你可以试试先到税务局查“没有一起转税务登记证”的号,名称,到报纸上登报作废,再到税务注销。
参考知识B
你的非正常情况分地税,国税,工商。您都要接受罚款后,才能正常经营
您的1000元罚款估计只在一个税务部门办理了。如果您还用前面的公司名称,您还得继续办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