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 除尘器排烟管道应高出厂房多少米 相关的知识问答,如果你也了解,请帮忙补充。
高度的18米厂房是否设置消防排烟,取决于厂房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一、厂房发生火灾往往会产生大量烟气,不仅加速了火灾的蔓延,而且增加了灭火求援和人员疏散的难度。在建筑内采取排烟措施,尽快排除火灾过程中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热量,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果、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厂房建筑的内的排烟规设施可结合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要求设置;且在车间内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部位局部可考虑加强排烟措施。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1火灾危险性分类3.1.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2条为强制性条文。规范条文解释中明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仓库),主要考虑加强正常通风和事故通风等预防发生爆撑的技术措施。因此,本规范未明确要求该类建筑设置排烟设施。” 参考知识1 高度的18米厂房是否设置消防排烟,取决于厂房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一、厂房发生火灾往往会产生大量烟气,不仅加速了火灾的蔓延,而且增加了灭火求援和人员疏散的难度。在建筑内采取排烟措施,尽快排除火灾过程中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热量,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果、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厂房建筑的内的排烟规设施可结合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要求设置;且在车间内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部位局部可考虑加强排烟措施。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1火灾危险性分类3.1.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2条为强制性条文。规范条文解释中明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仓库),主要考虑加强正常通风和事故通风等预防发生爆撑的技术措施。因此,本规范未明确要求该类建筑设置排烟设施。” 参考知识B 高度的18米厂房是否设置消防排烟,取决于厂房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一、厂房发生火灾往往会产生大量烟气,不仅加速了火灾的蔓延,而且增加了灭火求援和人员疏散的难度。在建筑内采取排烟措施,尽快排除火灾过程中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热量,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果、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厂房建筑的内的排烟规设施可结合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要求设置;且在车间内火灾危险性相对较高部位局部可考虑加强排烟措施。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1火灾危险性分类3.1.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2条为强制性条文。规范条文解释中明确:“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仓库),主要考虑加强正常通风和事故通风等预防发生爆撑的技术措施。因此,本规范未明确要求该类建筑设置排烟设施。” 参考知识C 除尘器设备烟筒高度现在为15米,目前大多数都是这个尺寸 参考知识D 除尘器设备烟筒高度现在为15米,目前大多数都是这个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