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 井上、下联系测量 相关的知识问答,如果你也了解,请帮忙补充。
参考知识14.3.3.1 基本要求
(1)为了井上、下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进行联系测量。联系测量至少独立进行两次,在互差不超过限差时,采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
(2)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必须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高程基点和联测导线点,同时在井底车场稳固的岩石中或碹体上埋设不少于4个永久导线点和3个高程基点(也可以用永久导线点作为高程基点)。
(3)通过斜井或平硐的联系测量,可以从地面近井点开始,用测距高程导线或水准方法进行。
(4)各矿井应尽量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只有在不具备此条件时,才允许采用几何定向。
(5)采用几何定向的测量方法,从近井点推算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对两井定向和一井定向测量分别不得超过1′和2′。当一井定向测量的外界条件较差时,在满足采矿工程的前提下,互差可放宽至3′,矿井一翼长度小于300m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0′。
(6)通过立井井筒导入高程时,井下高程基点两次高程的互差,不得超过井筒深度的1/8000。
(7)在矿井范围内,对各种通往地面的井巷,原则上都应进行联系测量,并在井下用导线连接起来进行检验和平差处理。
(8)井下使用的仪器规定如下:
经纬仪:J2级、J6级光学经纬仪;防爆速测仪;激光经纬仪;陀螺经纬仪。
水准仪:S1级、S2级、S3级、S10级水准仪。
测距仪:防爆光电测距仪、中短程红外线测距仪、防爆全站仪。
其他仪器:电子平板仪、矿井挂罗盘、测斜仪等辅助测量仪器及地质罗盘;激光指向仪、钢尺、皮尺、测绳等。
4.3.3.2 近井点测量
(1)在井口附近建立的近井点和高程基点应满足下列要求:尽可能埋设在便于观测、保存和不受开采影响的地点;近井点至井口的联测导线边数不超过3个;高程基点不少于2个,近井点可以作为高程基点使用。
(2)近井点可以在矿区基础控制点的基础上,用插网法测定,本次核查对于没有基础控制的矿区可以一起考虑近井点的布设,以求近井点的精度更好。对于插网法测定的近井点,其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7em,后视方位角中误差不得超过±10"。
(3)为了满足一些重要井巷测量精度的要求,近井点布设时应尽可能使各近井点位于一个控制网中,并使相邻井口近井点构成一条边或力求间隔边数最少。
(4)由近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测角中误差不超过±5"的支导线或不超过±10"的闭合导线。
(5)井口基点的高程联测应按四等水准要求进行,各点的高程中误差不超过±20mm。
4.3.3.3 定向投点
(1)为了减少投点误差,投点和联测期间停止风机运转,特殊情况可以隔离或降低风速等措施。
(2)定向投点用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绞车各部件必须能承受投点时所承受荷重的3倍,滚筒直径不得小于250mm,必须有双闸,导向滑轮直径不得小于150mm,钢丝上悬挂的重铊,其悬挂点四周的重量应相互对称。
(3)投点用的钢丝尽可能采用小直径的高强度钢丝,必须保证足够的抗拉强度,重铊的重量应是钢丝抗拉强度的60%。
(4)垂线放下后,必须检查重铊与桶壁、筒底间及垂线与井壁、井筒间有无接触之处。采用几何定向,一井定向的两垂线间井上、井下量的距离互差不超过2mm。
(5)采用标尺法或定中盘法确定摆动垂线稳定位置时,应按垂线摆动最大幅度在标尺上的位置,必须连续读取13次以上(奇数)的读数,并取左右读数平均值作为垂线在标尺上的稳定位置。按上述方法连续进行两次,结果不超过1mm。如垂线摆幅很小,可采用仪器直接观测垂线的方法进行。
4.3.3.4 几何定向
(1)一井定向一般采用三角形连接法如图4-1所示。要求:DC>20m;γ+α<2°;a/c最小。
(2)井上、井下连接三角形应满足下列条件:两垂线间距离应尽量大;三角形锐角γ+α应小于2°;a/c值应尽量小;CD边应尽量大,当CD小于20米时,在C点观测水平角,仪器要求对中3次,每次对中将照准部位置变换120°。
(3)一井定向使用仪器、测回数和限差应符合表4-1规定。
图4-1 三角形连接法示意图
表4-1 几何定向测量要求
(4)丈量连接三角形各边长度,应对钢尺施以检定比长时的拉力,记录测量时的温度,在垂线稳定的情况下以不同起点丈量6次,同一边长各次观测值互差不大于2mm。
(5)在垂线摆动的情况下,应将钢尺沿所量三角形的各边方向固定,然后用摆动观测法,确定钢尺在标尺上的位置,以不同起点丈量6次,同一边长各次观测值互差不大于3mm。
(6)为了检查连接三角形的结果应将解算的C边的长度与实际丈量结果进行比较,其互差在井上不得超过2mm;井下连接三角形不得超过4mm。
(7)在进行两井定向测量之前,应根据一次定向中误差不超过±20"的要求,用预计方法确定井上、井下连接导线的实测方案。两井定向计算所得井上、井下两垂线距离之差,经投影改正后,应不超过井上、井下连接测量中误差的两倍。
4.3.3.5 导入高程测量
(1)通过立井导入高程测量,可采用钢尺法,钢丝法或其他方法。井上、井下高程基点与钢丝上相应标志间的高差,应用水准仪两次仪器高进行测量,其互差不得超过4mm。
(2)测量钢丝上、下两标志间的长度,可将钢丝拉伸,放在平坦地面上,施加导入高程时所用重铊重量相同的拉力,用光电测距仪测量。
(3)用钢尺法、钢丝法导入高程的计算,应加入温度、钢尺比长和钢丝自重伸长改正。当钢尺下端悬挂的重铊重量大于比长钢尺的拉力时,还应计算钢尺加重的伸长改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