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有限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过程中,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是否需要用两种评估方法验证,即需要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分别评估,两种结果互相验证。另外,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实际发生的成本只是注册登记费用,很小的一笔钱,公司已经在发生以后作为费用入账了,所以在评估基准日,这些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上体现不出来,请问题是否也要纳入评估范围,进行评估?
没必须两种方法,只用资产基础法就可以了,方法选择上说明下,本次评估目的就是为了股改工商需要,只要申报表所列资产的审计值不大于评估值就可以了。申报表上并没有商誉,而如果用收益法却把商誉给包括进来了,扩大的评估范围,因此收益法不合适以股改为目的的评估。说的不对别打脸
参考知识1
如果公司涉及到国有股股东,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到财政部备案《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用收益法做评估需要对未来5年的盈利状况做预测,并且上报给财务部。
参考知识B
不需要两种方法验证,只用资产基础法就可以,方法选择上说明下,本次评估目的就是为了股改工商需要,只要申报表所列资产的审计值不大于评估值就可以。
账面价值为0的无形资产需要评估,账面值为0应该是提取完折旧了吧,只要有无形资产这项,在资产基础法中应该评估的。
拓展资料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或上市的过程中,企业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必须的程序,也就是很多企业家说的“股改”或“股份制改造”。实践中,企业在股改的时候,一般都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评估,评估值一般都会大于审计值,按照审计值进行折股,但是目前在新三板挂牌和企业上市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情形,处理如下:
1、股转公司还是认为股改时是必须要进行评估的,A股市场有近30年的历史,目前还没有出现企业上市过程中,没有经过资产评估程序,就直接以审计值折股的情形。
2、目前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评估的只有两种情形,一是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二是国企改制需要进行评估。对于企业股改而言,如果不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也不涉及国资成分,在没有特殊要求下,股改时不一定必须评估。但基于程序上的严谨性,以及新三板挂牌和上市工作的稳妥性,企业改制时还是履行评估程序比较好。
3、股转公司要求中介机构就该公司股改时未履行评估手续对公司挂牌的影响进行说明。也就是说股转公司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如果未履行评估程序对股改没有实质性影响,则不构成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实质性障碍。
参考知识C
账面价值为0的无形资产是否需要评估---------------------------------------需要评估的,账面值为0应该是提取完折旧了吧,只要有无形资产这相,在资产基础法中应该评估的。